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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给出了准话:回国带礼物,都得排队缴税!出国党哭晕
信息来自: 发布日期:2018/10/24 浏览次数:668
代购法出了之后, 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。 人们都人心惶惶... 就连没参与代购的出国党也开始疑问: 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没事吧? 然而,官方这次给出的答案, 真的是凉了.. 刚刚,官方给出了准话...出国党哭晕了! 要知道每次回国, 亲朋好友都涌了上来, 都装作不经意地让带几件东西.. 就算他们不说, 自己也得适当买一些, 当做礼物。 回国前买东西, 这都成为海外党回国的定律了。 而如今在新代购法之后, 大家都懵了, 尤其是不少人的惨痛经验, 看的我们心里颤巍巍: 到底还能不能帮亲朋好友带礼物? 十万火急啊! 大家心里都急疯了, 给个准话啊! 而今天小编,就两个字解决大家的疑惑: 不能! 或者说, 至少不能像以前那样带了.. 不信?
呵呵,官方都已经发话了.. #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# 登上了热搜, 全网都炸了! 让我们看看文章里怎么说的: 文中的小梅,可以说是和我们大部分人的情况一模一样了。 可能不少人已经像小编一样看晕了,文中没有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。 而是再三强调《电商法》: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申请办理税务登记,并如实申报纳税,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~50万元不等的罚款。 也就是说,事实上,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,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你的客人,关键就是, 有没有达到“经营活动”的基准! 如果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标准,就算你真的是带给家人,也没有用, 照样罚款交税! 最高可达50万! 如果你没有达到经营活动标准,退一万步来说,你是转手卖给他人, 你就不算违法! 到底什么是“经营活动”的基准呢? “经营活动”这个专有词汇,听得真的好累.. 到底在这次新代购法中, 什么算是“经营活动”呢? 小伙伴们, 再次敲重点了! 如果满足下面一条,就算是“经营活动”,如果不如实申报纳税,就会遭遇 重罚! 最高可达50万! 在加拿大的华人朋友们, 一定要注意啦! 这和我们的钱包可是息息相关, 要是一不小心, 就可能罚得裤子都不剩, 赔的倾家荡产啊! 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予以免税放行。 如果境外获取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,换算就是1000加币以上,下场怎么样,就是不言而喻了.. 等着缴税罚款吧! 有些小伙伴可能想钻漏子, 我不在境外买, 我在免税店买买买咯! 然而,你能想到的,别人早就想到了.. 《电商法》早就想出了法子,整治这一招: 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,仍予以免税放行。
境外获取物品+免税店产品,如果超过8000人民币, 就将面临罚款! 5000人民币,换算只有1000加币 8000人民币,换算之后1500加币 什么奢侈品包包, 什么护肤品和化妆品, 疯狂购物买买买! 都别想了! 可能连亲朋好友的礼物都买不齐呢! 哎,真的叹气啊!
不少人都炸了,恳求能把上限再调高一点, 不然真的太难办了! 但是大家真的是Too young Too simple,这一条针对中国旅客的条款,已经是非常极其的仁慈了, 法律对于非中国国籍旅客, 那才是真正的严苛! 重点提醒: 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上自用物品征税!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,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 “非居民旅客”,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。 对于长期定居在加拿大的华人华侨,无论是回中国探亲还是旅游, 大多数属于“非居民”旅客。 因此,多适用于这条。 加国华人们许久不回一次国,回国去见亲朋好友,只能带2000人民币以下了.. 不管从哪里带东西回中国,也要留意哦!物价连年增高,2000元限额真的是比较紧张了。 2000块约等于400刀加币,爱马仕和LV真的永别了.... 可能很多小伙伴,都想说:幸好! 以后只要少带点东西,或者带点便宜的东西回国送送人就好啦.. 例如加拿大的蜂蜜、冰酒.. 人情还是可以做的! 但是这条法律,告诉所有人,千万不要太天真.. 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,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“经营活动”, 那也还是逃不过啊.. 提醒:啥叫合理自用?就是尽量不要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的商品。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的东西,但如果有大量重复商品,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,到那时恐怕就要缴税了... 不管你带的东西总价值多少,如果有这些产品,你就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,否则 就得面临重罚! 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: 有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数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。 大家一定要牢记以上四条, 否则, 下一个开箱验货的 就是你了... 这一事件揭示了:对于中国“代购现象”, 政府终于出手了! 新官上任三把火, 新法出台也烧了一把大火! 不管是普通的小老百姓,还是所谓的“人肉代购”, 都通通彻查! 小编结语 中国对于代购市场的监管和规范,现阶段都是非常明显。不管是给亲朋好友带礼物,还是真的“人肉代购”,其实都应该依法进行申报。 毕竟法律制度的出现,都是为了让本来混乱的市场,更加健康有序。 但是法律实施的初始阶段,人们适应的过程都是非常艰难的。因此,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罗列了出入境时应该做到的几条: 请大家务必转达亲朋好友, 避免发生不该发生的惨剧~ 1. 中国游客境外获取总值在5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,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。 2. 中国旅客境外+免税店,总值在8000人民币以下予以免税,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。 3. 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下自用物品予以免税,如超过应该向海关申报。 4. 避免带重复未开封产品 5. 如果有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,请予以申报: 有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数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。 以下为中国官方入境解释,请大家仔细阅读,并收藏保存! 点击可戳大图↓↓↓ 文章来源:人在温哥华 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想要咨询更多关于换汇,投资,私人银行等信息,欢迎联系我们。 中国免费直播号:950-405-985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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